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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车辆报废回收中心
联系人:韩楚辉 先生 (业务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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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20-867666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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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9223027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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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报废机动车辆回收 |
一、办事所需资料
1、《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》。
2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
私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、护照或居留证明;行政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3、机动车辆销售发票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,并加盖国家行政管理机关验证章。
4、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。
5、机动车来历凭证(海关监管车辆除外)。
6、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。
7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。
8、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国有、集体企业的业务用小汽车的《定编小汽车指标使用许可证》、《定编小汽车通知书》及复印件;企业未列入定编管理的提供加盖“未列定编管理审核章“和审核机关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9、刑侦部门验车通知书。
10、出租车还需提供《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证》及复印件;番禺、花都区,增城、从化市出租车办理注册登记上牌不需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证,但要填《购置营运车辆审批表》办理审批。
根据《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》。具体规定如下:“每个月新增1万台车,其中10%用于新能源车,50%用于摇号,40%用于竞拍。在今年7月1日之前库存的二手车,可在明年3月31日前全部销售完毕,无需参与竞拍或者摇号。今年10月31日前,已经取得黄标的机动车可以报废更换新车,无需参与竞拍或者摇号。”
《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》特点:
1、将每个月1万台新增上牌指标拿出10%专供新能源车,而拍卖指标的数量下降为40%。
2、规定摇号获得上牌指标的不允许购买2.5L以上排量车型,拍卖所得指标购车不受排量限制。
3、已有车的市民欲换新车可直接获得车牌,但新车排量不得超过旧车。
3、对二手车市场进行了规范,7月1日之前库存的二手车可在未来8个月内售出而不受限牌令限制。
4、高污染的黄标车要在10月31日前可报废更换新车不受限牌限制,超出期限的将不能报废获得机动车指标。
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,我市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*一阶段财政补助政策,目前已进入倒计时,7月31日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全额补助政策将宣告结束。从8月1日起,将进入第二阶段,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将按*一阶段补助标准的80%发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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