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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车辆报废回收中心
联系人:韩楚辉 先生 (业务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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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20-867666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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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9223027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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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天河汽车报废回收公司 |
我国目前虽然不是汽车强国,但已经成为汽车的生产和消费大国。2008年,我国汽车产销量均接近1000万辆,汽车保有量接近6500万辆,年报废的汽车达200万辆以上。目前,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350余家,回收网点800余个,分布在全国各地,从业人员达1.6万人,年回收拆解能力120万辆,实际每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90万辆。
所谓“汽车再造;,就是将发动机等关键部件进入生产线再制造,用于汽车的维修更换。在发达国家,再制造对象已涵盖发动机、传动装置、离合器、转向器、启动机、化油器、闸瓦、水泵、空调压缩机、刮水器马达等几乎所有零部件,并已在技术标准、生产工艺、加工设备、供应、销售网络、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。发达国家汽车零部件的回收再利用达到80%以上,而丰田和福特等汽车巨头的回收率甚至达到了95%。
汽车回收利用途径、流程及国外先进技术和操作规范
报废车辆(ELV:End-of-Life Vehicle)包括再使用、再利用及回收利用。
再使用(reuse):对报废车辆零部件进行的任何针对其设计目的的使用。也就是将报废车辆上的组件按照其原来的功能重新使用。
再利用(recycling ):经过对废料的再加工处理,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者用于其它用途,不包括使其产生能量的处理过程,就是将报废原材料经过再生工艺实现其原有的功能或用于其它用途,但是不包括能量回收。
回收利用(recovery):经过对废料的再加工处理,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者用于其它用途,包括使其产生能量的处理过程。
汽车的回收利用率:是指报废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再利用和能量再生比率,通常以可回收利用材料占汽车整备质量的百分比衡量。
欧盟是发布报废车辆回收利用技术法规的最早地区,在2000年9月18日就颁布了《2000/53/EC关于报废汽车的指令》,将汽车生产企业与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工作联系在了一起,引起了全球汽车制造商的广泛关注。随后各成员国纷纷制订了强制性法规落实该指令的要求,使之成为对欧汽车贸易的绿色壁垒。
欧盟报废汽车一般采用的预处理、拆解、粉碎、分离技术等,他们遵循的原则是拆掉质量、体积较大的零部件,放掉所有的油液,拆解有色金属和含有有害物质的零部件,然后粉碎、分离、焚烧、填埋等。由于他们的手工拆解成本很高,因而一般采用的是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工艺。
大众汽车与SiCon公司合作开发,可对废旧车辆的材料进行分离处理,经过处理的二级原材料可以被重新用于生产过程。而这些材料在过去由于无法被分离,往往只能被丢弃到垃圾填埋场或进行焚烧处理。运用大众汽车—SiCon的技术处理,硬塑料、橡胶、纺织品、玻璃和金属废料可以取代初级原材料,从而有益于自然资源的保护。除了生态效益外,随着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,该技术也为二级原材料用户提供了在经济上富有吸引力的替代方法。
汽车发动机所发出的动力靠传动系传递到驱动车轮。传动系具有减速、变速、倒车、中断动力、轮间差速和轴间差速等功能,与发动机配合工作,能保证汽车在各种工况条件下的正常行驶,并具有良好的动力性和经济性。
二.传动系的种类和组成
传动系可按能量传递方式的不同,划分为机械传动、液力传动、液压传动、电传动等。
行驶系
行驶系由汽车的车架、车桥、车轮(注意)和悬架等组成。
汽车的车架、车桥、车轮和悬架等组成了行驶系,行驶系的功用是:
接受传动系的动力,通过驱动轮与路面的作用产生牵引力,使汽车正常行驶;
承受汽车的总重量和地面的反力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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